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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拉圭政府颁布第 95/026 号法令,细化居民纳税人境外投资收益、境外资产处置资本利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细则,对境外不动产、股权、证券等资产的税务计算、亏损抵扣、税收抵免、申报缴税机制作出重大更新。对于有乌拉圭税务居民身份、持有跨境资产的客户,需重点关注政策变化,提前做好税务规划。

一、境外资产处置所得计税规则

纳税人处置境外资产,可二选一确认应税所得:

1.境外不动产处置
①实际所得法(销售收入减去资产计税基础);
②核定方式,按销售收入的 15% 核定应税所得。

2.其他境外资产(股权、证券、金融工具等)处置
①实际所得法(销售收入减去资产计税基础);
②核定方式,按售价的 20% 核定应税所得。

所得确认时点:以实际收款或资金可供支配为准;采用实际所得法产生的亏损,不得抵减其他类型所得。

二、豁免资本利得税的两类交易

符合下述情形,不征收境外资产资本利得个税:

1.以持有人死亡为生效条件的境外资产转让;
2.受财政透明制度约束的非居民实体分配境外资产,且受益人持股比例≥95%。

三、亏损抵扣与境外税收抵免规则更新
亏损抵扣:境外资本利得产生的亏损,可抵扣纳税人在乌拉圭持有的上市证券、非上市证券、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所得。
境外税收抵免:境外已缴纳的资本利得个人所得税,以及特定间接股权转让在乌拉圭缴纳的非居民个人所得税,可抵免乌拉圭境内应纳税额;财政透明制度框架下可适用间接境外税收抵免。

四、适用税率
常规税率:境外资本所得、资本利得适用12% 个人所得税; 优惠税率:原享受免税优惠的纳税人,优惠期满后可适用6% 优惠税率。

五、申报与征收机制 代扣代缴模式
由乌拉圭居民中介机构按月按 8% 预扣预缴,纳税人可选择将预缴税款作为最终应纳税额。 自行申报模式:无代扣代缴条件的纳税人,按 12% 税率每半年预缴税款,并完成年度汇算清缴。

六、可选简化税制(高净值复杂资产)

资产结构复杂且满足条件的纳税人,可选择简化税制:按年缴纳固定年度个税(约 30 万美元),无需区分境外所得类别分项核算税额。

七、企业服务提示

本次法令丰富了跨境资产处置的计税选择,同时更新亏损抵扣、境外税收抵免规则,高净值客户可评估简化税制方案。建议拥有乌拉圭税务居民身份、配置境外股权、不动产、证券类资产的客户,复核现有资产架构,评估政策带来的税负影响,提前规划资产处置与纳税申报安排。

声明:本文仅为政策信息整理,不构成税务建议。具体税务判定请结合个人资产情况,咨询专业跨境财税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