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见问题
S1、来沪工作的外国人员家属(父母-岳父母-妻子-子女)随就业人办理外国人家属居留许可
申请资料:
1、家属的有效护照原件(签证需在有效期内)
2、家属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(由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)
3、家属的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(4.5CM×3.5CM)
4、家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(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)
5、就业人的护照和居留许可的复印件
6、就业人公司出具的申请函(我方提供样本,公司盖公章)
7、就业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
8、家属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证等合法证明家属关系的)
特别提醒:
1、家属是指就业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岳父母
2、如果申请人持S1签证入境,则家属关系证明无需认证,提供原件即可;如果申请人持其他签证入境,则家属关系证明如系境外出具的,须经我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(6个月之内有效);或者由其本国驻上海领事馆认证(6个月之内有效)。
3、首次申请(16-60周岁)须本人到场,如原居留许可过期后3个月之内续办的,可免交健康证明。
正常办理时限:8个工作日